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其中,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称为文化核心领域,是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活动,称为文化相关领域,是文化产业的补充部分。
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其中,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称为文化核心领域,是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活动,称为文化相关领域,是文化产业的补充部分。
主办单位:晋城市统计局
版权所有©2006 晋城市统计局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714号 晋ICP备05001036号 网站标识码:1405000024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