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积极推动各项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全年全市服务业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稳中有增,新经济新动能不断涌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显著提升。

一、服务业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服务业规模扩大,增速领跑全省

全市全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32.6亿元,较2023年净增53.8亿元,按不变价计算,同比增长5.2%,增速在一季度(3.5%)的低起点上,顶住宏观下行压力逆势上扬(上半年4.6%、前三季度4.0%),全年分别高于全国(5.0%)、全省(2.4%)0.2个、2.8个百分点,排全省第1位。

(二)主要行业增长有力,发展更加协同

七大主要行业全面实现正增长,是近三年来的首次。其中,金融业增加值(100.4亿元)增长15.7%,营利性服务业(170.5亿元)增长8.0%,住宿和餐饮业(34.3亿元)增长7.5%,批发和零售业(147.5亿元)增长7.2%,均高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5.2%);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116.3亿元)扭转前三季度下行态势增长1.4%,房地产业(79.6亿元)力挣低迷困境实现0.6%的小幅正增长,非营利性服务业(274.6亿元)增长1.7%、增速排全省第2位。

(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力明显增强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8.7%,为202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呈现出逐年回升、渐渐走出“创伤”后“低谷”期(2021年36.5%、2022年34.0%、2023年37.2%)的良好态势。2024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3.8%,拉动GDP增长2.3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合计拉动1.7个百分点,贡献了近30%的合力。

二、新动能不断“唤醒”服务业发展活力

(一)技术革新驱动新业态快速成长

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进步,新兴服务业显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业企业数量分别为14户、58户、18户和3户,合计占到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44.9%,较“十三五”末(2020年为42.4%)提高2.5个百分点。1-11月,规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1.9亿元,占到五大类(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的35.6%,同比增长4.3%;全年电信业务总量实现9.5%的较快增长。1-11月,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3%,其中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规模明显扩大。

(二)消费换挡催生新需求加快释放

金融服务加力发展。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2%,快于存款余额增速(5.3%)8.9个百分点,存贷比为74.6%,其中住户经营贷款增长33.5%、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增长31.0%。金融业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达30.5%,拉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个百分点。文旅产业“引流”增收。全市A级景区全年接待游客1461.2万人次,旅游经营性收入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倍和62.9%;1-11月规上文化体育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长12.7%。居民服务需求明显增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6.7%。升级类消费保持高位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中,家具类增长45.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42%、化妆品类增长4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5.8%、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3.5%,均高于平均增速(7.7%)。

(三)产业融合推动新发展不断显效

零售、餐饮等传统行业持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年全市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为6.8亿元,同比增长49.9%;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修理业等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年增长16.5%,远高于工业(8.4%)和服务业(5.2%)增速;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农业融合发展不断深入。近年来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均高于同期农林牧渔业增速,2024年同比增长4.9%,快于农林牧渔业0.9个百分点。农林文旅康养发展成效积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经济增值创收,全年全市休闲农业营业收入6.0亿元,增长8.0%。

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仍面临挑战

(一)部分行业增长压力仍然较大

受宏观经济形势、居民收入预期等因素影响,消费者对服务消费尤其是升级类的消费需求存在一定的波动性。旅游、康养、休闲等产品,在体现地方特色和品牌宣传营销方面仍未形成绝对的优势和影响力,文化娱乐模式创新不足、且缺少认知度高和普适度广的大型消费服务场所,与周边城市相比吸引力不强。文旅产业产出仍然较低,根据2023年测算结果,全市文旅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流量”变“留量”仍面临挑战。房地产业整体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全年房地产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33.7%,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下降8.7%、10.6%,待售面积持续增多,行业流动性危机加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增加值下降4.2%。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长乏力,规模以上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营业收入均为负增长。

(二)产业结构仍待进一步优化

传统服务业比重偏大,全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业增加值合计占到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28.0%,非营利性服务业占到29.4%。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数字化、智能化、新兴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初步测算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不足3.0%,“数力”出“效力”仍需加力。1-11月,五大营利性服务业规上企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16.6%、2.4%、4.4%,合计占比只有23.4%。

(三)区域协调发展还有较大差距

县域之间资源配置与产业布局不平衡,服务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各行业大型龙头企业(单位)多集中在主城区,县域中部分行业主体规模小,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等科技、新兴类行业规上企业数量少甚至无达规企业,尤其是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业,五县(市)均无达规企业。全年六县(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最高为6.2%,最低为3.1%,增速离散系数(离散系数又称变异系数,主要用于比较不同数据之间的离散或差距程度。离散系数越大,说明数据的离散程度也大,分布不集中;离散系数余越小,说明数据的离散程度也小,即分布相对集中)为0.28,均比GDP和第一、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的分散程度大,即增长的同步性最差。服务业占GDP比重也差距悬殊,最高为75.8%,最低为18.4%,相差57.4个百分点。

四、进一步发展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

加大“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落实力度,特别是政府要加强对乡村市场的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提高购买意愿、增强实施效果、促进消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和保障,合理调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增加金融信贷供给,促进房地产存量用地流通转让,积极稳妥推进立体生态住宅建筑,推动旅居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文旅康养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完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及服务机制,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文旅康养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着力挖掘新增长点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高招商引资精准度,优先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服务企业,带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支持本地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做“加法”,促进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旅游+”“康养+”融合发展模式,构建多元化的消费、服务业态,打造辨识度高的品牌标签,避免高度同质化。要在巩固现有观光旅游产品的基础上,加大对休闲旅居、文化体验、户外运动、生态疗养等多元化产品的开发力度,增强特色和吸引力,丰富游客体验,提高回头率,不断变“流量”为“留量”。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引进和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进一步推动信息传输和科学技术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壮大,深度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和批零、住餐、交通等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切实提高服务业增值能力和营利水平。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城区与县、市的产业合作与联动,市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针对性制定统筹化或差异化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健康发展,尤其要促进区域在旅游、康养方面的合作,共同打造线路,互推客源,携手互利共赢。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促进县域间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共同推进通信网络、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整体信息化水平和通畅便捷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资源配置的均衡性,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增强县域间民生需求供给平衡,促进县(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