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上下围绕经济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落细落实省市推动经济运行的各项政策部署,经济运行起步良好,主要行业在较高基数上保持平稳增长,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经济实现平稳开局。但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明显低于GDP和第一、二产业增速,服务业仍需加力发展。

一、平稳开局:稳的基调没有改变

一季度,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01.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3.4%,拉动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分别低于上年同期14.2个、1.5个百分点。

(一)服务业当期增速放缓,两年平均增速仍在较高水平

一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较上年同期(7%)回落一半,近年来首次低于全国。七大主要行业“六增一降”,相比上年同期,除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外,其他5大行业增加值增速均有所回落,特别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回落12.9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回落10.7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回落7.1个百分点。

从两年平均增速看,服务业仍保持稳定增长的向好态势。两年平均增长5.2%,持平全国,高于全省。批发零售业、住宿餐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4个重点行业均高于全国,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等5个行业高于全省,住宿餐饮业年均增速达到12.1%,最慢的房地产业也增长3.8%。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强劲

一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9%,较2023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初步测算,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41.5%,较上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12%)、营利性服务业(12.6%)等主流行业发展较快,行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8.2%、12.1%,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分别提升0.6个、1.4个百分点,对服务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合计达到74.1%。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稳定增长,主城区带动作用显著

1-2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各项指标保持较好增长态势,全市规上服务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7.5亿元,增长23.6%,拉动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主城区支撑带动作用显著,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到全市的75.7%,同比增长24.2%,贡献率为77.2%。

(四)有效投资平稳增长,服务业发展的源动力不断涌现

一季度,全市完成服务业投资44.3万元,同比增长2.8%,在上年高增长(12.4%)基数上保持平稳增长,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3.9%。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7.8亿元,同比增长0.7%,两年平均增长16.1%,占服务业投资比重为40.3%。

从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拉动和引擎作用看,投资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效用有一定的滞后性。从2022—2023年服务业投资情况看,季节间有波动,总体趋于平稳。

二、稳中有忧:进的基础有待夯实

一个地区的服务业发展除由行业本身的发展能力决定外,还会受到城市规模,城市化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从短期发展看,我市服务业存在传统行业增长压力大,主导产业支撑不足,新兴动能驱动有限等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部分传统行业增长压力大

一是批发业受工业影响大,持续低迷。全市批发产品中近八成以上为煤炭,受进口煤供给增加和国内钢铁、化工、电力等市场需求不足影响,煤炭价格持续低位运行,PPI自2023年初开始一路下降,今年一季度仅为87.9。初步估算,煤炭批发业销售额减少约40亿元。受此影响,全市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下降18.2%,低于全省2.9个百分点,较1-2月(-13.4%)降幅扩大4.8个百分点。除泽州、沁水保持正增长,其他县区均呈现两位数下降。

二是商贸业增长后劲不足。一方面新冠疫情使得消费者自发性“消费降级”,消费支出开始向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转变,对高单价商品的购买意愿降低。另一方面消费外流对我市冲击明显,较好的区位和交通优势,以及疫情转段后人们对娱乐旅游方面的消费观念和意愿增强,再加上“网红”城市和“热点”消费效应,本地居民外出游玩机会和频率增加,尤其是较大节假日我市公园、景区“抽空”明显,相对创新力、吸引力弱的情况下,零售、餐饮行业持续增长压力较大。

三是房地产业前景不明。从一季度全国房地产投资、销售情况看,房地产市场仍处在调整过程中。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8.5%,但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下降1.4%,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为服务业七大行业中的较低水平。从投资角度看,一季度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增长254.2%,短期供给增加;房屋施工面积下降12.3%,新开工面积下降71.6%,均较上年同期及全年减少。

四是非营利性服务业占比大,但贡献降低。一季度,全市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与上年同期持平,但是贡献率只有14.1%,较上年同期减少6.2个百分点。

(二)主导行业支撑能力不够强

我市立足优势着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但目前尚处于建设及运营初期,营业收入与主导产业定位和资源禀赋相比差距较大,支撑发展的能力尚未充分显现,增长的稳定性不足。截至目前,全市规上文化、体育娱乐业共14家,文旅、康业相关产业单位7家。1-2月,全市文化艺术业同比下降54.3%,占营利性服务业的比重仅为0.2%;相关的商务服务业(旅游服务企业)同比增长71.2%,占规上服务业的比重只有7.8%,带动性有待提高。

(三)新兴动能驱动有限

全市在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中,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仅7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3家,合计占比15.1%。1-2月,全市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对增加值的驱动较弱。除城区、开发区外,其余5县(市)目前还没有入库的规上单位,对全市该行业的增长零贡献。数字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主角,我市的发展成效还不明显,根据统计监测结果,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单位营收指标均不尽人意,一些为负增长。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还需要再推进。一季度,全市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4.7%,但总量只有1.2亿元,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不足3%。

三、行稳致远:提质增效尚需加力

我市服务业发展与产业升级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仍然滞后,结构欠均衡,质量水平也有待于提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市服务业仍然有较大发展潜力和空间,需针对性研究谋划,切实提质增效。

(一)推动需求向暖,激活发展内生动力。用好“五一”“端午”等关键消费节点促进消费,结合旅游热点等推出促销活动,搭台引导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等打造特色场景,开展沉浸式消费体验,关注并推广本地特色、民俗文化等产品服务,借助社会力量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好我市“清凉夏季”优势期发展个性化消费,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拓宽发展空间。跟踪监测房地产新政落地效果,适时出台家电、家居等相关商品补贴政策,提振大宗商品消费,为全市消费增长提供支撑。

(二)优化市场主体培育,持续夯实发展基底。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批发零售方面,在巩固提升线下实体经济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的同时,摸排本地借助网络电商平台运营情况,加强培育力度和服务指导,不断提高电商企业数量和能力,增强供给力。餐饮住宿方面,要加强创新能力,尤其规模企业要注重模式创新,积极寻求新的增长点。推动发展现代服务业。跟进发展以数字服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为主的高端化、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成长性较好的工业企业进行主辅分离,做好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和升规入库工作,为后续发展提速增效。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千方百计促进项目开花结果。充分挖掘结转续建项目余量,加快在建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促进实物工作量的形成。对拟实施但尚未开工的重大项目,积极落实项目前期条件,强化要素资金保障,促进条件成熟的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投资项目良性有序衔接。加大服务业纾困力度,完善服务业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提振服务业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推动成熟企业和已落地项目增长后劲和活力,促进持续健康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