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持续落地显效,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全市消费品市场恢复的基础进一步稳固。

一、主要运行特点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稳定

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1.8亿元,同比增长6.6%,增速排全省第5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单位零售额89.0亿元,同比增长3.9%;限下单位零售额192.8亿元,同比增长8.0%,较一季度加快3.7个百分点。

(二)城乡市场稳步复苏

上半年,各类消费场景全面恢复,消费业态不断丰富,文旅消费强势回归,城乡市场快速复苏,城镇市场作为居民消费的主战场,复苏程度好于乡村市场。城镇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32.5亿元,同比增长7.2%;乡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9.3亿元,同比增长3.8%,增速比城镇市场低3.4个百分点。

(三)商品零售拉动明显

上半年,全市商品零售额232.1亿元,同比增长4.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8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额82.6亿元,同比增长2.9%。从限上单位商品类别看:22类商品中有13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实现正增长,合计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8.6个百分点。

一是刚需商品“压舱石”作用明显。商超经营稳定,民生商品供给充足,刚需商品增势强劲。上半年,限上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7%、24.4%、26.5%,合计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2.7个百分点。

二是居住类商品增长强劲。2023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的家装市场全面复苏,叠加上半年家电促消费政策,居住类商品增长强劲。上半年,限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3.7%和35.1%,合计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2个百分点。

三是石油类商品消费较快增长。随着疫情平稳转段,居民出行恢复正常,石油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上半年,限上石油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4%,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2.2个百分点。

四是升级类商品需求旺盛。居民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需求逐渐释放,叠加上半年中考季、高考季激发的学生购机热潮等利好因素,升级类商品销售加快。上半年,限上金银珠宝和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4.5%和44.9%,合计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7个百分点。

(四)接触性消费持续回暖

进入二季度,全市启动“缤纷夏日晋情消费”夏季促消费系列活动,各县区先后举办了美食节、电音节、文娱演绎和夜场活动,有效拓展消费场景;叠加“五一”“端午”等假日因素,全市的商圈、景区人流剧增,带动住宿、餐饮等接触型消费持续回暖。上半年,全市实现餐饮收入49.7亿元,同比增长17.7%,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单位餐饮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18.7%;住宿业营业额3.8亿元,同比增长32.4%,其中:限上住宿业营业额2.1亿元,同比增长54.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汽车零售压力较大

汽车零售市场是消费品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5-6月,各县(市、区)出台乘用车促销政策,累计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390万元,但仍未能扭转汽车零售市场的下降态势。上半年,全市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23.5亿元,同比下降8.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6个百分点,下拉限上单位零售额2.3个百分点。

下半年,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要实现由负转正压力较大。一是2022年累计发放1.5亿元汽车消费补贴带来的高基数影响。二是2022年全市的私人轿车保有量已达36.5万辆,每万人的私人轿车拥有量达1666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84辆,万人私人轿车拥有量相对饱和,增长空间不大。

(二)新兴消费发展不足

当前,以网络零售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消费增长新引擎。但是,目前全市的消费业态仍以传统消费为主,缺乏头部互联网零售企业和自媒体经济下的销售爆点,新兴消费呈下降态势。上半年,全市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下降20.8%,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9个百分点,影响全市限上单位零售额下降0.4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上半年,全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出加快恢复的态势,但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的两年平均增速仅为2.4%,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下半年,要在落实促消费政策、创新消费场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上下功夫,持续夯实消费增长的基础。

一要继续推进汽车、数码家电和家居等大宗商品促消费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激发居民消费热情,促进购买力释放。同时要规范企业促销调价行为,打消居民消费顾虑。

二要加快公共停车场和住宅区内充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2023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销售与传统汽车形成巨大反差,替代效应日益凸显,新能源汽车销售持续保持较高增速。上半年,全市限上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4.0亿元,同比增长44.6%,拉动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5个百分点。

三是市县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半年重要节点和消费热点,继续组织零售企业开展“百企千店”促消费、汽车展销、汽车下乡、家居家装等促消费活动;同时要鼓励引导零售企业配套开展促销让利活动,进一步扩大促消费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