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重要内容,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项基础性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讲“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为进一步了解我市脱贫地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情况,切实做好移民搬迁“后半篇文章”,市统计局和市扶贫开发中心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我市2个贫困县的4个易地搬迁安置社区(陵川县的沙上头、阳光,沁水县的梅苑、杏园),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入户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晋城市委、市政府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始终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县两级同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具体工作职责、重点任务等,为我市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搬迁安置5577户16384人,其中:集中安置4457户12648人,分散安置932户3274人,同步搬迁462人,新建集中安置点47个。2019年底,我市47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交付使用,5577户易地搬迁户搬进了新家,入住率达到了100%。此次调研的陵川县共10个集中安置点,易地搬迁1964户,其中沙上头安置点592户、阳光安置点115户;沁水县共21个集中安置点,易地搬迁1312户,其中梅苑安置点144户、杏园安置点178户。

(一)多渠道促进就业

我市除安置无劳动力的特殊安置点外,有劳动力的搬迁安置点均建立了就业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对搬迁群众进行摸排就业需求,开展针对性就业培训,提升搬迁劳动力素质,通过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公益岗位、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等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就业。

1、全市情况

我市共搬迁5577户16384人,其中有劳动力的为3765户8560人,有7076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82.7%。从就业渠道看:以自主就业为主,61.9%的人通过自主就业,24.6%的人通过劳务输出就业,其他渠道就业仅占13.5%。从收入情况看:不同就业渠道收入差距较大,劳务输出人均月收入最高为3500元,公益岗人均月收入最低为650元,两种渠道人均月收入相差达2850元。

2、陵川县情况

陵川县共搬迁1964户6732人,占全市的41.1%,其中有劳动力的为1550户3889人,占全市的45.4%,有3170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81.5%。从就业渠道看:以劳务输出为主,48.0%的人通过劳务输出就业,44.6%的人通过自主就业,其他渠道就业仅占7.4%。从收入情况看:不同就业渠道收入差距较大,劳务输出人均月收入最高为3500元,公益岗人均月收入最低为1000元,两种渠道人均月收入相差达2500元。

从此次调研实地走访的两个集中安置点看:

沙上头安置点是全市规模最大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通过开展劳务品牌输出,就业收入水平总体较高。共搬迁592户2308人,有劳动力的1349人,1104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81.8%。其中500人通过“棋源叉车工”、“陵川焊工”、“太行月嫂”、“幸福家政”、“古陵淘宝客”等劳务品牌输出,人均月收入达7000元;541人自主就业,主要在富士康、建筑企业等从事工作,人均月收入2500元;51人通过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业,人均月收入1500元;12人自主创业,人均月收入4500元。

阳光安置点以劳务输出为主,就业收入水平较好。共搬迁115户434人,有劳动力的260人,195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为75.0%。其中35人通过“棋源叉车工”、“陵川焊工”、“太行月嫂”劳务品牌输出实现就业,人均月收入达7000元;57人通过普通劳务输出在电子厂从事工作,人均月收入3000元;34人通过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业,人均月收入1500元;69人自主创业、就业,人均月收入2500元。

此外,陵川县安置点的东部山区部分群众还通过回老家采摘中药材增加收入,人均年收入可达1万多元。

3、沁水县情况

沁水县共搬迁1312户3263人,占全市的19.9%,其中有劳动力的为690户1373人,占全市的16.0%,887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为64.6%。从就业渠道看:以自主就业为主,76.3%的人通过自主就业,8.7%的人通过劳务输出就业,15.0%的人通过其他渠道就业。从收入情况看:收入水平总体不高,自主创业人均月收入最高为3300元,公益岗人均月收入最低为880元。

从此次调研实地走访的两个集中安置点看:

梅苑安置点以自主就业为主,无劳务输出。共搬迁144户471人,有劳动力的233人,185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79.4%。其中162人自主就业,人均月收入2000元;12人通过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业,人均月收入2000元;11人自主创业,人均月收入4500元。

杏园安置点以自主就业为主,收入水平不高。共搬迁178户587人,有劳动力的230人,138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为60.0%。其中89人自主就业,人均月收入1700元;22人通过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业,人均月收入1800元;19人通过劳务输出就业,人均月收入5000元;8人自主创业,人均月收入2000元。

此外,沁水县安置点的部分山区群众还通过回老家采摘中药材增加收入,人均年收入可达1万多元。

(二)强化社会管理

我市通过健全集中安置点社区组织体系,完善社区治理机制,优化社区服务格局,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多方位强化集中安置点社会管理水平。一是成立移民党支部、党小组,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安置点社会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派驻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加强与搬迁群众的沟通交流;三是通过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提升安置点社区组织的凝聚力。在组织体系、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均能很好的开展工作。

1、全市情况

我市易地搬迁人口中,共有党员283人,47个集中安置点共成立19个基层党组织,其余安置点均依托当地村(居)委进行管理,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均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共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89次,接待搬迁群众来访866人次。

2、陵川县情况

陵川县易地搬迁人口中,共有党员93人,10个集中安置点共成立6个基层党组织,其余安置点均依托当地村(居)委进行管理,8个集中安置点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共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46次,接待搬迁群众来访260人次。

从此次调研实地走访的两个集中安置点看:

沙上头安置点开展活动较多,群众来访次数逐步减少。易地搬迁人口中,共有党员52人,成立基层党支部,并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共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6次,接待搬迁群众来访222人次。随着社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群众来访次数也逐步减少,由2021年3季度的150人次减少到2021年4季度的57人次,再减少到2022年1季度的15人次。

阳光安置点开展活动较多,群众来访次数较少。易地搬迁人口中,共有党员13人,成立了基层党支部,并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共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9次,接待搬迁群众来访11人次。

3、沁水县情况

沁水县易地搬迁人口中,共有党员66人,21个集中安置点共成立5个基层党组织,其余安置点均依托当地村(居)委进行管理,13个集中安置点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共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20次,接待搬迁群众来访232人次。

从此次调研实地走访的两个集中安置点看:

梅苑安置点适时开展活动,群众来访较少。易地搬迁人口中,共有党员10人,成立了基层党支部,并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共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4次,接待搬迁群众来访24人次。

杏园安置点未开展活动,群众来访次数较多。易地搬迁人口中,共有党员21人,成立了基层党支部,并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一季度,共接待搬迁群众来访182人次,未举办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

(三)促进社会融入

我市农业、土地、城建、教育、卫生、交通、水务、电力、环保、民政、住房、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安置区进行一体规划,推行生态友好型生产方式,打造人居环境示范工程,完善迁入地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安置点公共服设施水平,保障搬迁群众各项合法权益,促进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的生活环境。

1、全市情况

我市47个集中安置点共有专属幼儿园4所、专属小学1所、专属医保驿站12个、专属体育设施37个(其中室内9个)、专属老人日间照料中心5个,没有专属教育、医疗、体育设施的安置点均与当地村(居)委共享使用,42个安置点的水、电、暖、气齐全。

2、陵川县情况

陵川县10个集中安置点共有专属幼儿园1所、专属小学1所、专属医保驿站3个、专属体育设施10个(其中室内3个)、专属老人日间照料中心3个,6个安置点的水、电、暖、气齐全。

从此次调研实地走访的两个集中安置点看:

沙上头安置点专属基础设施较为齐全。有专属幼儿园、小学、医保驿站和体育设施,且水、电、暖、气齐全,搬迁群众生活方便舒适。

阳光安置点与当地村(居)委共享基础设施。有专属体育设施,水、电、暖、气齐全,教育和医疗与当地村(居)委共享使用,搬迁群众生活方便舒适。

3、沁水县情况

沁水县21个集中安置点共有专属医保驿站2个、专属体育设施13个(其中室内2个)、专属老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21个安置点均水、电、暖、气齐全。

从此次调研实地走访的两个集中安置点看:

梅苑安置点与当地村(居)委共享基础设施。有专属体育设施,水、电、暖、气齐全,教育和医疗与当地村(居)委共享使用,搬迁群众生活方便舒适。

杏园安置点与当地村(居)委共享基础设施。有专属体育设施,水、电、暖、气齐全,教育和医疗与当地村(居)委共享使用,搬迁群众生活方便舒适。

二、存在问题

(一)高收入就业渠道比重较低

调研中发现,我市搬迁安置点生产生活用地较少,大部分安置点附近无优质企业和产业园,部分安置点建立了扶贫车间,但规模偏小效益较差,多数搬迁群众缺乏创业的资金和技能,导致本地就业安置能力不足,多数青壮劳动力仍选择自主外出务工,但因缺乏精准培训多从事普通流水线作业收入较低。2022年一季度,我市搬迁劳动力就业渠道以外出务工为主占比达86.5%,其中自主就业占比61.9%;由人社部门精准培训收入较高的劳务输出仅占24.6%。劳务输出人均月收入为3500元,人均月收入高于自主创业400元,高于自主就业1200元,高于扶贫车间1770元,高于公益岗位2850元。

(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

调研中发现,我市100人以上的安置点虽然均派驻了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并成立了相应的党组织,但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搬迁群众的土地、林地仍在原籍,人、房在社区,受原籍(村委会)和迁入地(社区)“双重管理”,导致搬迁户回原籍办事不方便。二是新区管理经费无保障,管理人员不足,造成管理服务不到位,管理服务水平有待加强。

(三)社会融入程度不深

调研中发现,我市47个集中安置点除陵川县沙上头安置点有专属幼儿园和小学外,大部分安置点均没有专属的教育、卫生、医疗和养老机构,主要是和所在地村(居)委共享使用,由于城乡生活习惯、沟通方式、消费理念等不同,导致搬迁群众与所在地群众、小区物业等在日常生活中会产生一些摩擦,社会融入还需进一步加深。

三、对策及建议

(一)依托品牌培训和产业培育,提高就业收入

一是要开展品牌培训,提高务工收入。人社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依据搬迁户的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积极对接企业用工需求,把培训班办到安置区,开展精准化品牌化培训,在全市推广陵川县“棋源叉车工、陵川焊工、太行月嫂、幸福家政、古陵淘宝客”劳务品牌输出模式,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户。

二是要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强化社区工厂带动。在规模较大安置点周边进行土地流转,鼓励引导资本来安置点发展农业产业,建立社区扶贫车间、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产销合作、园区务工,引导搬迁户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方式,逐步建立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

(二)加强政策扶持和人文关怀,优化社会管理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索建立搬迁群众“双向管理”模式,划清权责,有序做好管理移交工作。由社区提供城镇管理服务,原户籍所在乡村保持对其政策的扶持,并加大相关政策的落实力度,避免出现管理“漏点”“盲区”等问题。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及财政投资力度,市县级财政参照村级(社区)党组织管理拨付管理经费,保障各安置点正常有序运行。

三是加强搬迁后新的基层党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妥善处理突出矛盾问题,努力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管理科学的新农村、新社区。

(三)提升基础设施和文明创建,加深社会融入

一是提升完善公务服务设施。各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集中安置点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务服务机构的设立上给予优先考虑,在供排水管网、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文体活动设施、消防安全、灾害防治等公共设施补短板或扩能升级项目上,优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是开展文明安置区创建活动。安置点的基层党组织和工作队要积极组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定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这样不仅丰富了搬迁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深了搬迁群众间的沟通交流和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