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丹河新城和老城改造的加快推进,全市房地产开发呈现稳步增长。

一、房地产开发基本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巩固,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快速推进。全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135.7亿元,同比增长20.0%,比全省平均增速快13.7个百分点,增速排全省第5位。

分用途看,商品住宅开发投资96.1亿元,同比增长19.9%,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70.8%;办公楼投资0.6亿元,同比下降14.5%,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0.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3.0亿元,同比增长40.3%,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9.6%;其他投资25.9亿元,同比增长13.1%,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9.1%。

(二)房屋施工面积持续扩大。2021年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41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0%。其中,住宅105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9%;本年新开工面积42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4%。其中,住宅32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1%。

(三)房屋竣工面积大幅增加。2021年全市房屋竣工面积10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6%。其中,住宅7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1%;竣工房屋价值25.9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住宅17.8亿元,同比增长3.7%。

(四)商品房销售热度不减。在市区和丹河新城销售的拉动下,商品房销售增速继续保持高位。2021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8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3.4%。其中,住宅27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4.9%;商品房销售额181.8亿元,同比增长130.5%。其中,住宅177.7亿元,同比增长134.2%;商品房待售面积45.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2%。其中,住宅23.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2%。

(五)资金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本年实际到位资金175.0亿元,同比增长25.8%。其中,国内贷款1.8亿元,同比下降58.6%;自筹资金57.6亿元,同比增长12.0%;定金及预收款67.4亿元,同比增长6.8%;个人按揭贷款34.4亿元,同比增长232.1%;其他资金来源13.7亿元,同比增长40.1%。

二、房地产开发市场运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六县区发展“冷热不均”。县域房地产开发2020年全面发力后,2021年走向分化,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四升两降。高铁沿线的城区、泽州县、高平市加快发展,阳城县和沁水县冲高回落,陵川县由于基数较小,2021年又有大项目开工,保持较快发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负债总额占企业资产总额的百分比,是反映企业的全部资产中由债权人提供的资产所占比重的大小, 反映债权人向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的风险程度,也反映企业举债经营的能力,资产负债率过高会导致企业偿债能力下降。2020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总计681.1亿元,负债合计666.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7.9%。

(三)房地产开发先行指标回落。作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先行指标,全市土地成交回落。2021年,全市土地购置面积39.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1%。

三、房地产开发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2021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我市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做好房地产谋划和建设,全力推动城市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统筹房地产规划建设,提升城市能级。要紧紧围绕城市建设重点,按照“一体两翼、六大组团、多片区改造”的空间布局,坚持市场化、生态化、特色化、片区化、品质化、精细化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提品质、出精品、创经典”的要求,提前统筹规划房地产开发规模和空间布局,做好高层设计,达到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客观要求,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二)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当前,要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牢牢把握“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通过先行先试、制度创新,全面落实好 “一城一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活力和开发投资的适度增长。二是要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保障基本、兼顾差异,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三)完善土地供应,制定多元供应模式。2021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地王与流拍同现,地价已达到一个高位,高地价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在房地产市场“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基调中,要制定土地多元供应模式,完善土地供应,稳定房地产预期。一是要加大土地供应的监管力度,探索差异化土地供应方式,使土地供应的优化成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起点。二是要加大保障房土地供应,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确保保障房开发的土地供给和扶持力度。

(四)建立完善房地产主体信用体系。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和全覆盖监管,把好“源头关”“建设关”“销售关”和“稳定关”。一是加强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检查。在房地产项目审批时要对房地产企业资质、开发能力、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设立准入标准,严格项目审批;二是加强房地产企业资金监管。落实购地资金专户管理,预售资金账户监管,认真核实工程款用途相关资料及监管账户余额表,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三是加强全过程监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