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晋城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晋城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聚焦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妇女事业实现了新的跨越,妇女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参政水平稳步提高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持续优化,社会保障和妇女福利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妇女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健康是妇女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五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卫生经费投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医疗保健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20年,全市卫生总费用为41.8亿元,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为39.3亿元。
五年来,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始终维持在99.9%以上,城乡和区域差距不断缩小;孕产妇死亡率由“二孩”政策开放后的26.97/10万下降至14.28/10万(2019年数据);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达到100%。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
(二)妇女与教育
我市始终把教育事业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加大投入,有效地普及了基础教育,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基本均衡发展,保障了女性受教育的权利。
2020年,我市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16年;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71.2%(2019年数据),较2016年提高25.3个百分点;各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女性所占比例超过50%。反映出我市在教育方面两性已达到基本均衡状态。
(三)妇女与经济
1、城镇单位女性就业规模扩大。妇女就业对推动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2020年,全市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13.07万人,较2016年增加1.37万人,占全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36.68%,较2016年提高3.78个百分点。
2、女职工权益保护成效初显。我市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察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采取措施有效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2020年,我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6%。
3、女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人数减少。我市有序推进贫困妇女精准脱贫,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和健康扶贫与社保兜底脱贫等方式,帮助贫困妇女增收。2020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女性人数为1.70万人,较2016年减少0.58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女性人数为311人,比2018年(开始单独统计女性五保人数)减少65人。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稳定。2020年,我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1%和32%,与往年基本持平;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中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7%和22%,与往年基本持平。
2、女性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比重提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职工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监督的代表,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2020年,我市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28%,较2016年提高21.22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会的比重为42%,较2016年提高33.1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到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达60.94万人,较2016年增加52.63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54.4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达到15.2万人,较2016年增加2.69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37.12%。更多女性的养老得到有效保障。
2、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提高。2019年,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达14.7万人,较2016年增加3.6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39.99%,较2016年提高4.62个百分点。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的增加,维护了女性的基本权益,保障了女性身体的健康恢复,提高了出生人口质量。
3、女职工劳动保护力度加强。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等权益。2020年,我市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96%,较2016年提高26个百分点。
(六)妇女与法律
严厉打击针对妇女的犯罪活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27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5起,有力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七)妇女与环境
1.我市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营造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发挥妇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市评选最美家庭231个,市县两级设立妇女活动阵地3个。
2.不断改善生活环境。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8.2,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99%,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看,全市妇女地位在逐年提升,但妇女的整体发展程度还不能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完全相适应,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任重道远。目前我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仍然偏低,女领导干部正职少、高层少、年轻的少、在经济综合部门的少、各地女性人才的成长环境、发展水平、选拔力度仍有优化空间。
(二)女性各类保险覆盖面仍需扩大。五年来,我市各类保险女性参保人数增加,但与女性总人数相比仍显不足,占各类保险参保总人数的比例不高,特别是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与养老、医疗、生育、工商等保险参保人数相比还存在差距。
(三)就业难现象仍然存在。全市女性就业和再就业还不充分,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的程度仍需提高。虽然女性就业人口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从男女人口总量看,女性从业比例仍然偏低。
(四)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偏低。从统计数据看,初级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较高,为85%,中级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为43%,高级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为31%。
三、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目标查找不足和问题,认真总结研判,为新一轮妇女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促进全市妇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加快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体系建设,强化卫生计生执法和服务工作;加大妇女健康经费投入,合理安排资金,扩大妇女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范围,及时解决影响妇女健康的突出问题;加大妇女常见病检查和“两癌”筛查力度,逐步扩大“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覆盖范围,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规范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强化妇女教育工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扩大增量、用好存量,提升全市办学硬件设施水平。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女性按时接受教育。在做好高中统一招生工作的同时,积极发展妇女职业教育,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妇女的多层次职业教育网络体系,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
(四)优化妇女社会生活环境。开展妇女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注重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稳步提升女职工在企业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提升女性参政议政意识。强化宣传和培训,提高妇女自我防范意识;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不法行为,更加优化妇女生存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注释:部分指标无2020年数据,采用2019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