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全市上下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关系,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节能降耗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晋城市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原煤、煤层气、电力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均大幅增长,同时,能源结构也得到优化。
(一)原煤产量实现突破。随着煤炭企业重组整合及项目建设步伐的加快,2020年底,晋城市有煤炭生产企业89家,较“十二五”末(2015年)增加32家,原煤年核定产能达到1.4亿吨。2020年,全市原煤产量达到1.2亿吨,比2015年增长37.0%,进入亿吨俱乐部。同时,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山西省能源局等9厅局印发的《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等文件要求,我市洗煤企业实现产业升级,规范发展。2020年底,全市洗煤加工企业达到95家(含煤矿自备洗煤厂),比2015年增加67家,洗煤产量6765万吨,增长1.4倍,原煤入洗率达到65.8%,提升26.3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2015-2020年,下同)原煤产量分别为:8791万吨、9021万吨、9462万吨、10370万吨、11257万吨和12048万吨;洗煤产量分别为:2806万吨、2703万吨、2784万吨、3658万吨、4448万吨和6765万吨。
(二)煤层气“增储上产”成效明显。2020年底,晋城市共有煤层气地面抽采企业8家,井下瓦斯利用企业21家。2020年,全市煤层气产量49.8亿立方米,比2015年增长58.1%。“十三五”期间煤层气产量分别为:31.5亿立方米、32.5亿立方米、35.2亿立方米、38.9亿立方米、46.6亿立方米和49.8亿立方米。
(三)发电量保持平稳增长态势,结构得到优化。截至2021年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发电企业有15家(不含自备电厂),其中:火力发电11家(含瓦斯发电6家),风力发电2家,水力发电厂1家,太阳能发电1家。“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电量(全社会)分别为:226.7亿千瓦时、227.4亿千瓦时、243.8亿千瓦时、261.2亿千瓦时、268.9亿千瓦时和275.1亿千瓦时。2020年发电量比2015年增长21%,其中:火力发电264.3亿千瓦时,增长17%,占全部发电量96.1%;水力、风力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达到10.8亿千瓦时,增长12.7倍,占全部发电量3.9%,较2015年提升3.6个百分点,发电结构优化。
2020年,我市煤炭、煤层气和清洁能源发电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分别为93.7:6.0:0.3,相比2015年,煤炭发电占比下降1.1个百分点,煤层气和清洁能源发电分别提升0.8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能源产业结构得到改善。
二、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十三五”我市的节能降耗任务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二五”末降低15%。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相应增加,“十三五”期间我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分别为1515.7万吨标准煤、1546.7万吨标准煤、1586.2万吨标准煤、1641.8万吨标准煤、1858.5万吨标准煤和1868.9万吨标准煤(初步核算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分别为3.20%、1.46%、3.21%、3.63%、-6.28%和5.21%。受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影响,我市“十三五”期间单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7.4%(全省排第10位),未能完成节能降耗指标任务(运城、晋城、吕梁、晋中和临汾等5个市均未完成)。自“十一五”以来,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超过42%。
(一)产业用能结构逐渐优化。2015年,全市一、二、三产、居民生活用能所占比重为0.6:90.4:4.8:4.2,2019年度为0.4:89.9:3.5:6.2;初步核算2020年为0.5:89.1:3.7:6.7。二产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其中工业用能占全社会用能从2015年的90.1%下降到目前的88.8%。与此同时,居民用能比重则由2015年的4.2%上升到目前的6.7%。
(二)煤炭减量替代工作初步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市在煤炭减量替代工作上开展了“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等针对性行动,积极推广普及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一是淘汰取缔、对标改造及清洁替代燃煤锅炉2000余台;二是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17年以来全市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1.8万户;三是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消费煤炭2216.2万吨,比上年减少3万吨,预计“十四五”期间,煤炭使用量将进一步下降。
(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全市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十三五”期间,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清洁能源发电量达到6.5亿千瓦时,比2015年增长7.1倍,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4%,首次突破1%,2020年清洁能源发电规模持续爆发,发电量达到10.8亿千瓦时,预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突破2%。
(四)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2020年,全市规模工业加工转换投入能源7380万吨标准煤,产出能源6769万吨标准煤,回收利用能源145万吨标准煤,加工转换总效率为93.7%,比2015年提高9.2个百分点,相当于每万吨标准煤加工转换减少约900吨损失量。其中,原煤入洗效率为98.5%,提升5.5个百分点;供热效率为80.2,提升1个百分点;天然气液化效率为96.1,提升1个百分点;火力发电效率保持稳定。
(五)企业自主节能推动主要工业产品单耗下降。“十三五”期间,我市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管理节能等多种措施,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主要工业产品单耗下降。
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高耗能行业用能占比较高仍需重视。2015年,规上工业企业中煤炭及煤层气、炼焦、煤化工、建材、冶铸、电力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共有162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单位数的70.7%,能源消费却占据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消费的99.2%;2020年,该数据分别为73.7%和98.2%。在企业个数和能源消费量上,高耗能行业仍保持较高比例,不利于节能降耗工作推进。
四、“十四五”期间节能降耗的措施建议
按照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要求,我市未能完成“十三五”节能考核指标。“十四五”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的总体要求,我市节能降耗和经济增长的矛盾将更加突出,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从晋城的发展阶段看,我市仍处于工业化进程之中,尚未完成工业化改造,随着一批重大项目的相继投产,经济发展将处于总量快速扩充期,能源消费必将出现刚性增长,未来节能降耗形势仍然严峻,应引起各级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密切关注已落地高耗能项目企业进展情况,提早准备,适时积极向上争取能源消耗指标,既要保证新投产高耗能企业正常生产,又要确保“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耗能行业的关注和监测。对影响地区节能降耗工作的大企业、大项目应重点关注、经常调研,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对主要耗能工序、主要耗能设备的节能监测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尤其是对能耗总量大,单耗高的重点企业要认真落实节能措施,以确保总体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提高我市清洁能源的开发技术水平,加快清洁能源生产和输出力度,冲抵我市高耗能项目带来的能耗总量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