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响应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先行出台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措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市场销售逐季好转,消费品市场保持稳步复苏的良好势头。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市场销售逐季好转,全年增速实现转正
2020年,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8.9亿元,比上年增长0.3%,分别高于全国(-3.9%)和全省(-4.0%)平均水平4.2和4.3个百分点,是全省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地市。
分季度看,市场销售逐季改善。一季度,消费品市场受疫情冲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4.9%。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各项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居民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二季度市场销售降幅明显收窄,降幅较一季度收窄10.8个百分点。三季度增速首次转正,同比增长0.6%。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9.1亿元,同比增长17.5%,较三季度加快16.9个百分点,成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负转正的重要节点。
(二)城镇市场持续恢复,乡村市场稳定增长
2020年,城镇市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00.2亿元,比上年下降0.3%,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7.1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同比增长17.8%,单季增速实现年内首次转正,较三季度加快18.9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8.7亿元,比上年增长3.6%,较前三季度加快2.9个百分点。乡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连续三个季度单季实现增长。其中:四季度同比增长14.8%,较三季度加快5.2个百分点。
(三)商品零售恢复同期水平,餐饮消费明显复苏
2020年,商品零售额实现4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较前三季度加快4.9个百分点,全年增速由负转正。其中:四季度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4%,较三季度加快14.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65.0亿元,比上年下降3.9%,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14.1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餐饮收入同比增长51.1%,比上年同期高出43.4个百分点,因疫情推迟的婚礼宴会等团餐消费是四季度餐饮收入高速增长的重要拉动因素。
(四)限额以上单位销售恢复正常
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148.7亿元,比上年增长6.0%,较1-11月加快1.6个百分点。其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17.5%。从5月份开始,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单月增速均保持在6%以上。
从全年限额以上单位主要商品零售类值情况看:
一是刚性商品需求稳定。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仍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继续发挥刚性商品的“压仓石”作用,比上年分别增长24.1%、14.8%和8.5%,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3.1个百分点。
二是穿着类商品销售加速回升。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大商场经营受到严重影响,1-2月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同比下降39.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好转,全市促消费政策精准发力,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单月增速自5月份起始终保持增长,全年增长8.7%,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0.9个百分点。
三是居住类商品进入销售旺季。2020年,全市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增长89.7%,与房地产相关类商品销售保持较快的增长。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比上年分别增长25.9% 、44.4%,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5个百分点。
四是升级类商品销售势头向好。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商品比上年分别增长57.6%、29.0%和26.4%,较前三季度分别加快16.1、4.1和13.6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2个百分点。
五是汽车类商品销售明显回升。2020年,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4.5%,较三季度加快5.1个百分点,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3个百分点。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连续六个月保持较快增长。汽车销售市场的明显回升对消费品市场的稳定复苏发挥了关键作用。
二、消费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耐用品贡献较大,但市场占比较低
非耐用品的长期需求稳定,是消费品市场运行的“稳定器”。2020年,全市粮油食品、烟酒、饮料、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和日用品等非耐用品占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仅为30.1%,但贡献率却高达68.5%。
(二)汽车类商品拉动不可持续
2020年,全市民用汽车市场销售火热,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5%,占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的比重达28.0%,分别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0.4和1.3个百分点,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负转正的重要因素。但汽车属于耐用品,短期内不会再次出现高速增长,汽车类商品的拉动作用不可持续。
(三)石油类商品销售恢复缓慢
石油及制品类商品作为我市消费领域的第二大类商品,占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比重达13.6%。今年以来,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成品油价格与上年相比下滑明显。疫情期间,居民出行减少、工矿企业开工不足,需求明显下降。此外,临近年底,环保压力较大,机动车限行进入常态化,让石油销售行业雪上加霜。2020年,全市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3.4%,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分别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下降0.6和2.2个百分点。
(四)互联网销售发展滞后
2020年,全市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5.3亿元,占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为3.7%,同比下降10.2%。全省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109.3亿元,占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为5.3%,同比增长68.0%。全市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占比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增速却较全省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同全国、全省线上消费快速增长的态势反差明显,我市限额以上单位互联网销售的发展水平明显滞后。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稳定运行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应统尽统
一是多数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等非耐用品销售企业担心商业秘密被泄露导致增加税赋,即使达限,仍不愿申报入统。因此统计、商务和税务等部门应加强数据共享,实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进销售非耐用品的达限企业及时入统。二是要鼓励本区域内有条件的非耐用品销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联合经营的经营模式,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收银、及时返款的财务管理服务模式。
(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消费提档升级
随着太焦高铁全线开通运营,各有关部门和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要积极应对高铁开通可能会带来的虹吸效应,找准城市定位,认真研究不断升级的消费新模式、新热点。一是要引导和鼓励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话语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龙头企业要加强同国内外品牌企业的协商合作,引进诸如海底捞等国内优质企业,不断提升消费品质,减少消费外流。
(三)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减少购买力外流
电子商务已经对晋城传统消费市场产生较大冲击,居民消费外流趋势不减。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引导传统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通过“互联网+”模式发掘消费市场潜力。一是积极组织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培训,加大对网站运营、美工、仓储物流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二是鼓励企业借助淘宝、京东和美团等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三是扶持部分条件成熟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减少消费外流,增强线上销售对消费品市场的提升和带动作用。
(四)提高居民收入,解决居民后顾之忧
收入决定消费。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是扩大消费的重要基础。一是要把产业升级和提升就业质量结合起来,强化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更加稳定、更高质量的就业,直接增加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有效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二是要以社会保障为基础,完善健康、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障服务体系,减轻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高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