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高质量完成此次“部分工业品碳排放基础指标专项调查工作”。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9月27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璐要求全部6个县(市、区)统计局能源业务骨干及相关调查企业统计人员,全程参加了国家统计局开展的部分工业品碳排放基础指标专项调查视频培训,深刻领会学习了国家局能源司张剑副司长的讲话精神,并对此次专项调查的范围、内容、填报方法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学习。在报表上报过程中,他多次过问并提出指导意见。

二、市县两级与企业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全新工作,在报表过程中,各调查企业就上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与县局、市局进行了沟通,并得到相应解答。其中,泽州县提出的关于合成氨碳排放基础指标表中,表底说明与制度指标解释相矛盾的问题,在上报后得到了国家局和省局的回复。保证了报表工作顺利完成。

三、较好的工作基础保证了此项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2022年3月份,我市部分合成氨、甲醇生产企业完成“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调查表式”意见征集;2022年5月份,我市有合成氨、甲醇等2类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共10户,按照国家试点工作要求,开展了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调查试点工作,并提出相应建议;2023年7月份,按照国家统计局能源司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再次组织5户企业开展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一次性专项调查试点工作,填报相关调查表及附加问卷,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通过几次报表试填以及意见征集,各级统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对碳排放统计工作有了较完整的理解,在本次专项调查工作中的统计基础较好,配合度较高。

此次专项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有助于国家局摸清查准有关工业品生产过程碳排放基础指标数据,对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开展有着积极意义。